ufc 签约规则?
签约ufc的条件 比如身体素质 、所学专业、还有比赛战绩
职业不限,但要求有格斗职业战绩,即参加过职业比赛,最好有些头衔在身,比如得过国内国际某些商业赛事的冠军,然后你需要一个好的团队来帮你运作,帮你联系。
专业根本不管,无所谓,主要就是看你的竞技水平,比赛成绩,比如在一些大赛中表现出色,他们就会邀请去试训,符合他们的条件就可以加入了。
3场比赛24投3中,新疆本赛季给西热力江的续约合同有多大?
首先给出我个人的答案,300万左右。至于能不能拿到这300万还得看后期的表现。如果西热持续现在这样的表现恐怕连这个数目也难以拿到。
新疆队的本土球员西热力江在去年不远万里跑到广州打了一年球。按照西热自己的解释那便是“想出去闯一闯、给年轻人一点机会”但是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合同方面谈不拢。
西热力江之前在新疆队拿多少钱呢?据坊间传闻说,可能只有几十万,连百万也难以达到。十几年如一日的拼搏,换来这么点散碎银两肯定是难以达到预期的。要知道,这新秀状元都保底38万了、西热这样的夺冠功勋那这么点钱难免心生芥蒂。
也许是失去之后才知道珍贵,上赛季新疆被广东横扫之后。痛定思痛决定请回这位后场大闸。据报道签的是一年250万(税后)的合同。作为一名90年出生的老将来说,拿着点钱其实也算是基本达到满意了吧。请不要和李根和孙悦这样的球员作比较,和他们比起来,西热更像是一名功能性相对单一的拼图型球员,他不是基石。
一年期限的短合同对于年龄并不是太老的西热来说是不错的选择。好好干一年打的好了还能要个大合同,发挥一般靠着情义也能捞个长合同钟老新疆。所以说,缩水赛季对于西热力江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西热的表现如何呢?
前30轮中规中矩,复赛之后有点不尽如人意。
前三十轮比赛,西热力江的外线手感还是比较靠的住的。外线的防守功底仍在,在某些时段还能客串一下组织后卫的角色。但是复赛之后呢?
题主所提到的近三场24投3中,确有其事。复赛之后新疆队一共打了8场比赛。西热一共投进了15个三分球,用了几次出手呢?48次!勉强过了30%。但是最重要的是,西热的手感呈现出巨大的起伏状态,手顺了连进,手不顺全场打铁。最近三场比赛西热一共17次出手就进了1个三分!手感丢的一塌糊涂。
如果西热力江将这糟糕的手感延续至赛季结束的话。那么这很可能会严重的影响到他的合同金额。尽管防守和串联能力不错,可是作为一个投手没了外线命中率,其他的科目再加分也难言出色!
基于他目前250万的合同,所以我个人预测他的下一份合同最多是300万。西热力江很可能会和球队签订一个总值大一点、稍微长一点的养老合同。这样对谁都不错!
您觉得呢?
NBA球队为什么不先让球员打几场比赛再签合同?对此你怎么看?
NBA挑选球员的前期工作做的还是比较充分的,有球探去现场视察对球员的能力和潜力进行评估,必要的时候球队经理教练也会去现场查看。还会举行训练营来考察球员。还有就是夏季联赛和NBA季前赛,这些都能为球员打NBA常规赛做准备。
还有发展联盟球队球队可以通过双向合同或者10天短合同签约,看看状态或者是否符合球队体系后再转成正式合同,这个赛季火箭的克拉克就是典型案例。
能够明白题主的意思,即为什么NBA球员没有试用期。
应该说,NBA本身的各项规定非常复杂也非常科学,能够多方面考虑到各人的权益。对于这种先打比赛再签合同的想法,球员工会其实就不会同意的。因为这种做法对球员来说并不公平。
对于球队来说,已经有很多的方式可以以小风险来保证自己的利益。NBA中间有几个最典型的短工合同或者低价合同,其实就是类似于试用。比如说存在很久的十天短合同,即球员可以在10天内成为球队的正式成员,跟随球队比赛,如果球队觉得他不合适,10天到期之后就可以放弃他。如果觉得他还不错,可以再续一份10天短合同。不过,如果这个时候还像再留下球员,就需要给出一份至少到赛季结束的底薪合同了。
类似的,目前NBA还有双向合同和Ex10合同,也是其他的能够给到不知名球员机会的合同类型。
对于地位更高的球员,球队其实也会给出类似于不保障、球队选项这样的方式,来保证球队的权利。如果球员的表现不佳,球队可以以更小的代价提前终止合同。
其实就跟试用期不给工资一个道理。对于NBA来说,球员是最宝贵的财产,一定要尽全力保证球员的利益,才有好球员来联盟打球。如果触犯了球员的利益,球员工会会出来和联盟谈判,严重到会闹劳资***,甚至停摆。
这个问题其实非常简单,对于NBA球队来说,他们给一个NBA球员开出合同的时候都是深思熟虑的,并非是一个草率的决定,起码这个球员在当时的价值就是那么多。至于以后出现垃圾合同的情况,那就只能说看走眼了,毕竟球员的状态谁能完全保证呢?
实际上如果按照题主所想的那样,先让球员打几场比赛,然后在签下合同,那么就一定能保证球员的真实实力吗?
比如说林书豪当年在纽约打出疯狂表现的时候,以他当时的状态简直就是巨星级别的实力了,那么尼克斯是不是应该给他签约一份超级合同呢?再比如说像卡佩拉这种发展联盟打上来的球员,如果让他先打几场比赛实验一下的话,以卡佩拉当时的能力与状态,火箭队是根本看不上眼的,但是现在卡佩拉如此出色,那么火箭队是不是后悔当初没有找点提拔他呢?
再说先让球员打几场也必须要有个次数,到底是打5场呢还是10场呢?而且球员的状态起起伏伏,如何才能确定球员的真正实力呢?另外有些球员出道即巅峰,比如埃文斯,迈卡威,詹宁斯等,有些球员大器晚成,比如大白边,洛瑞,德拉季奇等,那你说到底谁更强,合同该怎么给才公平呢,所以事实上球队只观察球员前几场的比赛并不能完全确定该球员的实力。而且万一有球员在中途因为伤病报销了,那球队又该怎么办呢?就像海沃德的情况一样,凯尔特人用亿元合同与其签约,但是本赛季海沃德却只能打替补,他的状态明显没有恢复,凯尔特人是不是觉得太吃亏了呢?
因此题主所考虑的想法实际上是很难执行的,毕竟你不知道开始打的几场比赛就是该球员整个赛季乃至职业生涯的水平,如果仅仅根据球员这几场比赛的状态开出合同,这显然没有任何依据。实际上NBA球队都是通过考察球员当赛季的表现来判定球员的能力,然后根据球员的市场价值来确定双方的合同,而且某些巨星自带影响力,他们的价值其实会进一步放大,为此球队也需要付出更多的金钱才能与其签约。
最后我想说的是NBA合同其实也是商业买卖,球队与球员之间只是利益的选择。就像生活当中具体的商业公司那样,他们在找员工的时候可能有一个月的试用期,从而判定球员的能力好坏,对于NBA球队来说,他们也必须通过球员整个赛季的表现去裁决。作为商人,只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更好的得到属于自己的利益,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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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合同是十场比赛吗?
十天合同并不是指十场比赛,而是指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十天。这种合同形式在NBA等职业体育联赛中较为常见,主要用于填补球队因伤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临时人员空缺。
在十天合同期内,球员将为球队效力,参与球队的比赛和训练等活动。合同的时长是固定的十天,而不是根据球员参加的比赛场数来确定的。因此,即使在十天内球队进行了多场比赛,合同也将在十天结束时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十天合同通常有一些限制和规定,例如球队在一个赛季内与一名球员最多只能签订两份十天合同,而且这两份合同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间断的。在第二个十天合同后,如果球队还想保留这名球员,就必须和他签订本赛季剩余时间的合同。
总的来说,十天合同是一种灵活且实用的合同形式,有助于球队应对人员变动和伤病等突***况,同时也为一些球员提供了进入职业联赛的机会。
十天合同不一定是十场比赛。十天合同一般是一项短期合同,它规定了某个人在十天内必须完成的任务和工作内容,不一定是为了参加十场比赛。
例如,在一场大型会展现场里,可能需要有工作人员在十天内协助组织和运营展览,这些工作人员就可能签订一份为期十天的合同。因此,十天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目的会受到合同签订的双方协商和约定的影响,也可能涉及到多种工作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