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奥运会怎么计算分数?
项目不同,评分机制也不同
比如乒乓球单打比赛的计分规则:
1、一分。除被判重发球的回合,下列情况运动员得一分:
(1)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
(2)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还击;
(3)运动员在发球或还击后,对方运动员在击球前,球触及了除球网装置以外的任何东西;
(4)对方击球后,该球越过本方端线而没有触及本方台区;
(5)对方阻挡;
(6)对方***;
(7)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两使球台移动;
(8)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西触及球网装置;
(9)对方运动员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
(10)双打时,对方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
(11)执行轮换发球法时,接发球运动员或其双打同伴,包括接发球一击,完成了13次合法还击;
2、一局比赛。
在一局比赛中,先得21分的一方为胜方,2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
3、一场比赛。
(1)奥运会乒乓球比赛***用五局三胜制,但双打预选赛***用三局两胜制;
(2)一场比赛应连续进行.但在局与局之间,任何一名运动员都有权要求不超过两分钟的休息时间。
奥运会算分是百分数还是千分数?
奥运会的计分系统***用百分数,而非千分数。分数通常从 0 到 100,通过评估运动员的表现(如跳跃距离、游泳时间或举重重量)并将其与全场比赛中最佳表现进行比较来授予。因此,分数代表运动员在比赛中获得的百分比,满分 100 分代表最佳表现。此外,大多数奥运会比赛中还使用小数点,以更精细地区分运动员之间的差异。
2004雅典奥运会男子体操全能分数?
事实上,误判错判,以及对东道主的照顾,始终伴随着奥运会。2004年雅典奥运会男子体操全能比赛中,由于3名技术官的失误,韩国选手梁泰荣一套本该10分起评的双杠项目被误判为9.9分起评,最终以0.049分之差屈居第三,虽然国际体联后来承认了错误,并将3名犯下错误的裁判停职,但仍然拒绝将金牌颁给梁泰荣。
答:2004雅典奥运会男子体操全能前三名的分数为:保罗.哈姆(美国) 57.823分 ,金大恩(韩国) 57.811分 ,梁泰荣(韩国) 57.774分。
中国选手杨威比赛中出现失误,在第五轮单杠比赛中,动作做到一半时从杠上掉了下来,只得到8.987分,从而失去了夺取金牌的机会。最终,杨威总成绩57.361分排名第七。
奥运奖牌怎样计分?
奥运奖牌计分是根据运动员在比赛中的表现来确定的。金牌是最高荣誉,银牌和铜牌分别是第二和第三名的奖励。如果两名或更多运动员在同一项目中获得相同的成绩,他们将共享相应的奖牌。
如果需要进一步区分,将使用其他标准,如比赛时间或评委的评分。
总奖牌数是国家或地区在所有项目中获得的金牌、银牌和铜牌的总和,用于衡量国家或地区在奥运会上的综合实力。
奥运奖牌计分是根据运动员在比赛中的成绩来确定的。金牌是最高荣誉,给予第一名;银牌给予第二名;铜牌给予第三名。如果有多个运动员或团队在同一项目中获得相同的成绩,他们将共享相应的奖牌。
奖牌榜按照金牌数量进行排名,如果金牌数量相同,则按照银牌数量进行排名,以此类推。
这种计分方式旨在表彰运动员和团队在比赛中的优异表现,并为他们的努力和成就提供公正的认可。
2008年奥运会跳水决赛郭晶晶分数?
郭晶晶,别民跳水,女皇跳水,皇后国籍,中国民族,汉族郭晶晶1981年10月15日出生于河北省保定市前,中国跳水队运动员,世界冠军,奥运冠军,1996年,郭晶晶首次参加奥运会,获得女子十米跳台第五名,2008年,郭晶晶参加了第二十九届北京奥运会,获得女子单人三米板冠军,并与吴敏霞搭档,获得女子双人三米板冠军在三米获得冠军分数是415.35分。
奥运会跳水比赛如何计分?
跳水运动的得分的计算方法为:5个人裁判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以中间3个有效分的总和乘以该动作的难度,得出的积就是该动作的实得分(7人裁判则以中间5个有效分的总和乘以难度后再除以5乘3)。
裁判员评判跳水动作成绩,主要根据运动员助跑(走板、跑台)、起跳、空中动作、入水等方面的优劣来评分。这就要求运动员助跑(走板、跑台)勇敢、果断、平稳、有信心;起跳充分,有适当的高度和正确的起跳角度;空中动作连接好,姿势优美;入水准确、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跳水比赛的评分裁判有7人制和5人制两种,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跳水比赛及国内重要比赛时,必须有7名裁判员评分,其它一般比赛可由5名裁判员评分。跳水比赛满分为10分,可用0.5分给分。
失败 0分
不好 0.5~2分
普通 2.5—4·5分
较好 5~6分
很好 6.5~8分
最好 8~10分
在比赛中,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的助跑(即走板、跑台)、起跳、空中动作和入水动作来评定分数。因此,运动员在比赛时助跑应平稳,起跳要果断有力,起跳角度要恰当,并具有一定高度;空中姿势优美,翻腾、转体快速;人水时身体与水面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5名裁判员评分:5名裁判员打出分数以后,先删去最高和最低的无效分,余下3名裁判员的分数之和乘以运动员所跳动作的难度系数,便得出该动作的实得分。例如5名裁判员的评分分别是 5、(5.5)、5、 5、(4.5)=15(总和)X 2.0(难度)=30(实得分)。(注:括号里的数字是删去的无效分。下同)
7名裁判员的评分:方法与5名裁判员评分方法相同,但7人裁判员算出的得分最后还应除以5,再乘以3。例如7名裁判员的评分分别是5、(5.5)、5、5、5、5、(4.5)=25(总和)x2.0(难度)=50+5x3=30(实得分)。
比赛结束后,把所跳动作的实得分相加,便是该运动员的总分。总分最高者为优胜,如两人或两人以上总分相等,则名次相同。在设有全能项目的比赛中,将运动员跳板动作总分与跳台动作总分相加,就是全能总分。